解讀電磁兼容新國標GB 4343.1-2018
自從國標委發(fā)布了電磁兼容EMC認證《GB 4343.1-2018家用電器、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:發(fā)射》,第三方檢測機構標準將帶領大家對新標準進行了專業(yè)解讀。
新版國標發(fā)布后到實施日期之間的時間稱為“過渡期”,GB4343.1-2018版標準的過渡期為2018年5月14日至2020年6月1日,在該過渡期內符合新版(2018版)或舊版(2009版)標準的產品均可生產、銷售;2020年6月1日實施日期之后,只允許符合新版(2018版)標準的產品生產、銷售。
標準主要變化
GB4343.1-2018版等同采用IEC國際標準CISPR14-1:2011版,與GB4343.1-2009版相比較,主要的標準變化內容包含:
新版標準GB4343.1-2018納入了感應炊具的相關測試要求,標準明確指出,在感應炊具從GB4824的適用范圍移除之前,生產企業(yè)可以自行選擇標準GB4824或GB4343.1-2018之一進行符合性判定
標準解讀:
1、電子電器產品電磁兼容性涉及產品之間的共存,是產品與環(huán)境的相容,不是產品單方面性能,首先要確定電磁環(huán)境的容量,然后根據(jù)電磁環(huán)境的容量確定產品的允許騷擾水平。
GB 4343.1規(guī)定的是家用電器、電動工具等產品的電磁騷擾水平,可以形象地比喻為規(guī)定這些電氣產品的電磁排污水平。電磁騷擾是電氣產品正常運行產生的副產物,是電氣產品正常運行時對電磁環(huán)境的污染 ,可以認為GB 4343.1標準是電磁環(huán)境保護標準,確定為強制性標準是非常必要的。
由于GB 4343.1是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適用標準,該標準的修訂發(fā)布,配合CCC認證的實施,必定有力促進我國電磁環(huán)境的保護,降低電磁污染水平,提升產品質量,為實現(xiàn)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貢獻一份力量。
電磁污染其實和噪聲污染有一點比較像,就是即時性,電氣產品運行時才產生和排放,產品一旦停止運行,污染就停止了,不同于水和空氣污染,會滯留、會積累。 電磁污染的主要受害者是附近的設備,一般對人體影響不大。
2、本次GB 4343.1標準換版后,技術上更加先進,與國際標準CISPR14-1:2011版保持一致。同時,需要注意的是在國標的制修訂過程中,更新的CISPR14-1:2016已經發(fā)布,使得GB 4343.1-2018和目前國際的標準版本依然存在一個版本的差異。
針對這些版本的技術差異,如果涉及的內容為標準的技術補充內容,如輻射測試的測